央广网太原1月11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应急厅了解到,山西省加强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2016年至今,全省已治理完成地下矿山79个系统,采空区数量472个,完成治理总面积632万平方米,总体积1.0192亿立方米,治理工作已见成效。
2016年9月,为加强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原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下发了《山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和各地下矿山企业把采空区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治理工作。据统计,山西省共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303家,361个系统,而通过排查,其中133个生产系统有采空区614个,采空区总面积720万平方米,总体积1.163亿立方米。
采空区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地下矿山企业在2015年采空区专项普查的基础上,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勘查单位对采矿权范围的采空区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全面细致摸清了采空区规模、分布特征、稳定性状况、处理方法等情况,建立健全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基础档案。各地下矿山企业依据采空区排查结果,组织相关专家编制了采空区综合治理方案并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对当时无法及时治理的采空区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人员和生产安全。各地下矿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的采矿方法和地质条件情况,分别采用崩落、封闭、充填、搬迁居民等方法进行治理。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把许可关和复工复产关,对治理不达要求的一律不准生产建设和安全生产许可,治理不达标的不准复工复产,要本着“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治理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保证治理效果。对已完成治理工作的要将采矿作业与采空区治理工作能够有机结合,避免出现新的采空区。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在矿山安全、技术管理与矿山标准化资料管理进行对接,加强对采空区治理情况的资料收集,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对新增的采空区进行及时处理。